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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宝驹(民盟创始人和领导人之一)

许宝驹
许宝驹(1898—1960),字昂若,浙江杭州人。民盟创始人和领导人之一。毕业于北京大学国文系。曾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任杭州第一师范学校教师,浙江省教育厅视学。北伐战争中参与策动浙江独立,曾担任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党代表。1926年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特派员。1927年任浙江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兼杭州造币厂会办。1932年任南京国民政府铁道部秘书。1935年任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总务处处长。抗日战争初随川军出川抗战,任全国各界民众抗日联合会秘书长等职。1941年参与发起组织中国民主革命同盟。1942年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1945年当选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常务干事。1948年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参事、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民革中央常委、全国人大代表。

  • 中文名许宝驹
  • 出生日期1898年
  • 逝世日期1960年
  •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许宝驹,浙江杭州人。北京大学国文系毕业。曾任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党代表,浙江省党部特派员、省政府秘书长,行政院参议。

1941年夏在重庆参加发起组织中国民族大众同盟(一年后改称中国民主革命同盟),在国民党民主派和国民党的上层人士中开展工作。

1943年2月参加发起举行民主同志座谈会,讨论国际反法西斯战争的形势,推动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运动。

同年9月参加了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的十人筹备小组,积极参与筹建组织并在1944年上半年再次兴起的民主宪政运动中积极发展成员,扩大组织。

1944年冬领导制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政治纲领和组织章程。

1945年3月参加了中共代表王若飞邀请的座谈会,表示赞同中共关于召开党派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

1945年10月,出席在重庆召开的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成立大会,并当选为中央临时干事会的干事和组织委员会主任。

1948年1月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要担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常委。

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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