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宋书.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二.周朗》
周朗,字义利,汝南安城人也。
祖文,黄门侍郎。
父淳,宋初贵达,官至侍中,太常。
兄峤,尚高祖第四女宣城德公主。二女适建平王宏、庐江王祎。以贵戚显官,元嘉末,为吴兴太守。贼劭弑立,随王诞举义于会稽,劭加峤冠军将军,诞檄又至。峤素惧怯,回惑不知所从,为府司马丘珍孙所杀。朝庭明其本心,国婚如故。
朗少而爱奇,雅有风气,与峤志趋不同,峤甚疾之。初为南平王铄冠军行参军,太子舍人,司徒主簿,坐请急不待对,除名。又为江夏王义恭太尉参军。元嘉二十七年春,朝议当遣义恭出镇彭城,为北讨大统。朗闻之解职。及义恭出镇,府主簿羊希从行,与朗书戏之,劝令献奇进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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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四》
周朗,字义利,汝南安成人也。父淳,宋初历位侍中,太常。兄峤,尚武帝第四女宣城德公主。二女适建平王宏、庐江王祎。以贵戚显官,朗少而爱奇,雅有风气,与峤志趋不同,峤甚疾之。为江夏王义恭太尉参军。元嘉二十七年春,朝议北侵魏,当遣义恭出镇彭城,为诸军大统。朗闻之解职。及义恭出镇,府主簿羊希从行,与朗书戏之,劝令献奇进策。朗报书援引古义,辞意倜傥。孝武即位,除建平王宏中军录事参军。时普责百官谠言,朗上书陈述得失,多自矜夸。书奏忤旨,自解去职。后为庐陵内史,郡界荒芜,颇有野兽。母薛氏欲见猎,朗乃合围纵火,令母观之。火逸烧郡解,朗悉以秩米起屋,偿所烧之限。称疾去官,为州司所纠,还都谢孝武曰:"州司举臣愆失多不允,臣在郡猛兽三食人,虫鼠犯稼,以此二事,上负陛下。"上变色曰:"州司不允,或可有之。虫兽之灾,宁关卿小物。"朗寻丁母忧,每哭必恸,其余颇不依居丧常节。大明四年,上使有司奏其居丧无礼。诏曰:"朗悖礼利口,宜合翦戮,微物不足乱典刑,特锁付边郡。"于是传送宁州,于道杀之。朗族孙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