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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颖(明朝将领、勋臣)

卫颖
卫颖(?-1498年),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都督佥事卫青次子,明朝中期将领。正统初年,卫颖袭其父卫青职为济南卫指挥使。正统十四年(1449年),景帝即位,他奉命入卫,迁至都指挥同知。因石亨推荐,擢署都督佥事,管理五军营的右哨营。也先入犯京师(今北京市),因抗御瓦刺功,晋都督同知。景泰三年(1452年),卫颖奉命协同镇守宣府。至次年,被召还京师。天顺元年(1457年),卫颖因“夺门”功,被封宣城伯,出镇甘肃(今张掖)。鞑靼孛来进犯,不能御,被弹劾。天顺八年(1464年),宪宗朱见深即位,廷议认为卫颖不能胜任边帅之职,被召还。成化二年(1466年),为辽东总兵官,后因病罢职。弘治十一年(1498年),卫颖去世,年八十八。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汉人
  • 出生地松江华亭
  • 逝世日期1498年
  • 本名卫颖
  • 官职后军都督府掌府事
  • 爵位宣城伯→宣城侯(赠)
  • 谥号壮勇

卫颖生于明成祖永乐九年(1411年),他的父亲卫青长年在山东沿海御倭,曾讨平唐赛儿起义,官至都督佥事。明英宗正统(1436年-1449年)年间,卫颖袭职为济南卫指挥使。

正统十四年(1449年),土木之变发生,明代宗即位,卫颖奉诏入援京师,参与了北京保卫战。事后有功升任都指挥同知。经武清侯石亨举荐,又被擢升为署都督佥事,管理五军营的右哨营。代宗论及他在黄花镇、白羊口及西直门抵御瓦剌的战功,将其进官至都督同知。

景泰三年(1452年),卫颖奉命协同镇守宣府。至次年,被召还京师。

天顺元年(1458年),卫颖因“夺门”(指夺门之变)之功,在同年十一月获封宣城伯,食禄一千一百石,并获赐世袭诰券。随后出镇甘肃。

鞑靼哈喇慎部领主孛来侵扰西北边境,卫颖与安远侯柳溥等不能抵御,唯有武平伯陈友稍有斩获。巡抚芮钊分列诸将的过失,奏报朝廷,言官也上疏弹劾,英宗下诏将众将一并宽赦。

天顺四年(1460年)正月,石亨获罪被杀,卫颖因守边之故,未被清算。

天顺八年(1464年),明宪宗即位,廷议认为卫颖不能胜任边帅之职,于是在此年三月将其召回。适逢朝廷正在革除所有因“夺门”获封的世袭爵位,卫颖自诉在天顺时期征战西番的马吉思、冬沙诸族有功,于是得以幸免。

成化元年(1465年)四月,宪宗命其掌左军都督府(一作右军都督府)事。十一月,改为前军都督府掌府事。

成化二年(1466年),卫颖佩带征虏前将军印绶,出任辽东总兵官。后因病求罢,给事中陈钺等上疏弹劾,使其遭夺职下狱,不久后被宽恕。

成化八年(1472年)八月,奉命掌后军都督府事。

弘治十一年(1498年),卫颖逝世,享年八十八岁。孝宗闻讣讯,追封宣城侯,赐谥号“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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