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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昕(北齐大臣)

王昕
王昕,字元景,北海郡剧县(今山东省寿光市)人。北齐大臣,前秦丞相王猛六世孙。北魏时期,起家太尉(元悦)骑兵参军,出任东莱太守,迁员外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北齐建立后,多次受到谗害。天保十年,为文宣帝高洋所杀,著有文集二十卷,传于世。

  • 全名王昕
  • 元景
  • 所处时代北魏-北齐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北海剧县
  • 逝世日期559年
  • 最高官职金紫光禄大夫

王昕少笃学读书,太尉汝南王元悦辟骑兵参军,累迁东莱太守。后吏部尚书李神俊奏言,比因多故,常侍遂无员限,今以王元景等为常侍,定限八员。加金紫光禄大夫。孝武帝或时袒露,与近臣戏狎,每见昕,即正冠而敛容焉。王昕体素甚肥,遭丧后,遂终身羸瘠。杨愔重其德业,以为人之师表。迁秘书监。

王昕少与邢邵俱为元罗宾友,及守东莱,邢邵举室就之。郡人以邢邵是邢杲从弟,会兵将执之。王昕以身蔽伏其上,呼曰:“欲执邢子才,当先杀我”。邢邵乃免死去焉。

王昕雅好清言,词无浅俗。在东莱,获杀其同行侣者,诘之未服,王昕谓之曰:“彼物故不归,卿无恙而反,何以自明?”邢邵后见世宗高澄,说此言以为笑乐。王昕闻之,故诣邢邵曰:“卿不识造化。”还谓人曰:“邢子才应死,我骂之极深”。高洋以王昕疏诞,非济世所须,骂之曰:“好门户,恶人身”。又有谗之者曰:“王元景每嗟水运不应遂绝”。帝愈怒,乃下诏徙幽州。后征还,除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文宣帝迁怒临漳令嵇晔及舍人李文师,以嵇晔赐薛丰洛、李文师赐崔士顺为奴。郑颐私谓昕曰:“自古无朝士作奴”。王昕曰:“箕子为之奴,何言无也?”郑颐遂以王昕言启奏文宣帝,仍曰:“王昕比陛下于殷纣”。杨愔微为解释。帝谓杨愔:“王昕是尔博士,尔语皆王昕所教。”帝后与朝臣酣饮,王昕称病不至。帝遣骑执之,见其摇膝吟咏,遂斩于御前,投尸漳水,天保十年也。有文集二十卷。王昕之母清河崔氏,学识有风训,生九子,并风流蕴藉,世号王氏九龙。

旧事,诸王出射,武服持刀陪从,王昕未尝依行列。元悦好逸游,或骋骑信宿,王昕辄弃还。元悦乃令骑马在前,手为驱策。王昕舍辔高拱,任为所之,左右言其诞慢。元悦曰:“府望惟在此贤,不可责也”。元悦数散钱于地,令诸佐争拾之,王昕独不拾取。元悦又散银钱以目昕,王昕乃取其一。元悦与府僚饮酒,起自移床。人争进手,王昕独执版却立。悦于是作色曰:“我帝孙帝子帝弟帝叔,今为宴适,亲起舆床。卿是何人,独为偃蹇!”对曰:“王元景位望微劣,不足使殿下式瞻仪形,安敢以亲王僚寀,从厮养之役”。元悦谢焉。坐上皆引满酣畅,王昕先起,卧闲室,频召不至。元悦乃自诣呼之曰:“怀其才而忽府主,可谓仁乎?”昕曰:“商辛沉湎,其亡也忽诸,府主自忽,微僚敢任其咎”。元悦大笑而去。

王猛家族王猛前秦丞相王休北魏河东太守王宪北魏并州刺史北海康公王崇北魏北海公王仲智北海公-王嶷华山公王祖念华山侯王庆钟王云南兖州刺史王昕王昭考功郎中王晖兖州刺史王晞隋朝曹州刺史王暠北齐郢州刺史王晔

《魏书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 《北齐书 卷三十一 列传二十三》《北史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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