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当前位置:汉程网 >历史 >历史人物 >石文晟

石文晟(清代湖广总督)

石文晟
石文晟(1646年-1720年9月5日),字公著,号絅菴,辽东辽阳人(今辽宁辽阳),汉军正白旗,清初云南巡抚石琳兄之子,三等伯石廷柱之孙,清朝官员。石文晟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授苏州府同知,后升云南开化府知府。又因石琳巡抚云南,改补广西梧州知府。后迁两广总督,改补山西平阳知府。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擢贵州布政使。不久,升任云南巡抚。后上奏准裁减云南屯田民赋旧额数的十分之六,在全省增设义仓,添建儒学,增加乡试解额,多有惠政。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安南国王黎维正疏奏边地牛羊、蝴蝶、普园3处为中国土司侵占,石文晟详考文献,证实实属中国领土,维护边境版图。次年,石文晟奏改北胜州为永北府,以防蒙番。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调任湖广总督,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八月四日卒。

  • 公著
  • 絅庵
  • 所处时代清朝
  • 民族族群满族
  • 出生日期1646年
  • 逝世日期1720年
  • 主要成就官至湖广总督
  • 本名石文晟
  • 旗籍汉军正白旗
  • 官职湖广总督
  • 祖父三等伯石廷柱

相关图片康熙十八年(1679),授苏州府(《清史稿》作蓟州)同知。因政绩卓异。升云南开化府知府。以石琳任云南巡抚,回避改任广西梧州府知府。又因石琳任两广总督,改任山西平阳府知府。

康熙三十三年(1694)二月,上嘉其居官有声,超擢贵州布政使。九月,即迁云南巡抚。为政务举大纲。云南屯赋科重民田数倍,石琳官巡抚时,奏减而未议行;石文晟复疏请,特允减旧额十之六。康熙三十六年(1697),安南国王黎维正疏告国内牛羊、蝴蝶、普园三地为邻界土司侵占,乞敕谕归还。会石文晟入觐,上问石文晟,奏言:“此地明时即内属,非安南地。妄言擅奏,不宜允。”乃降诏切责之。

康熙四十三年(1704),调广东巡抚。康熙四十四年(1705),擢湖广总督。康熙四十五年(1706),坐劾容美土司田舜年僣妄淫虐非实,部议当降调,上命留任。石文晟以疾乞退,上谕大学士曰:“文晟粗鄙,若为土司事而罢,似未得体。今既引疾,可允其请。”罢归。

康熙五十二年(1713),逢庆典复原品。康熙五十九年(1720),卒,年七十有八。

点击展开更多人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