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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则(明朝官员)

沈有则
沈有则(1573年至1612年),字士范,号少逸,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明朝官员。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殿试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同进士出身。授兵部观政行人司行人,卒于任。著《紫烟阁》传世。

  • 本名沈有则
  • 别名少逸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
  • 出生日期1573年
  • 逝世日期1612年
  • 主要作品《紫烟阁》

沈有则于万历元年(1573年)出生在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洪林镇沈北村的一个官宦门第,祖父沈宠,嘉靖丁酉年(1537)举人,官至广西参议,父沈懋学,万历五年(1577年)丁丑科殿试第一甲第一名状元及第,官至翰林修撰。

沈有则少年时十分聪慧敏锐,精通经赋,善长楷隶,曾著《九边策要》诸篇数十万言,他访道讲学不远数千里之外,故其所著书中皆是有根有据的学问。生平孝友,常帮助一些家庭亲善和睦,好不吝啬地施舍予一些贫困人家。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第一百二十九名举于乡,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一名,殿试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同进士出身。初授兵部观政行人司行人,万历四十年(1612年),奉命出使到湖南湖北。正好母亲年高欲归,便借此南下之机兼奉老母回归。途中停留在东平州时,老母突病不起。有则天天泣哭,夜不绝声,七日不止,继其母死后遂卒于道,时年三十九岁。著《紫烟阁》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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