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注三国志·卷五·魏书五》
魏略曰:太祖(曹操)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脩及清河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脩 。
清河长公主(?—?),魏武帝曹操与其妾刘夫人之女。清河公主下嫁
《三国志 魏书 诸夏侯曹传》注引《魏略》
楙在西时,多蓄伎妾,公主由此与楙不和。其后,群弟不遵礼度,楙数切责,弟惧见治,乃共构楙以诽谤,公主奏之,有诏收楙。帝意欲杀之,以问长水校尉京兆段默,默以为:“此必清河公主与楙不睦,出于谮构,冀不推实耳。且伏波与先帝有定天下之功,宜加三思”。帝意解,曰:“吾亦以为然。”乃发诏推问为公主作表者,果其群弟子臧、子江所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