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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景(唐高祖李渊第六子)

李元景
李元景(618年—653年3月6日),陇西狄道(甘肃临洮)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祖李渊第六子,母为贵嫔莫丽芳。武德三年(620年),册封为赵王。武德八年(625年),授安州都督。贞观初年,历迁雍州牧、右骁卫大将军。贞观十年(636年),改封荆王,转鄜州刺史。唐高宗即位后,进位司徒、秦州都督,实封一千五百户。永徽四年(653年),卷入房遗爱谋反案,坐罪赐死。后来,追封沈黎郡王,备礼改葬。神龙初年,追复官爵。

  • 本名李元景
  • 所处时代唐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京兆府长安县(今陕西西安)
  • 出生日期618年
  • 逝世日期653年3月6日
  • 官职司徒
  • 爵位荆王→沈黎王

生年没有记载,因认为莫丽芳与他的母亲莫嫔是同一人,莫丽芳于武德元年(618年)十一月因产病去世,故他大约在此前出生。

武德三年(620年),封赵王。

武德八年(625年),任命为安州(治所在今湖北安陆)都督。

贞观初年,任命为雍州牧、右骁卫大将军。

贞观十年(636年),徙封荆王,任荆州都督。

贞观十一年(637年),转任鄜州(治所在今陕西富县)刺史。

永徽初年,进位司徒,实封1500户。

永徽四年(653年),因梦见手持日月及参与房遗爱谋反事件,与儿子李则一起被处死。后追封沈黎郡王,备礼改葬,以李奉慈之子李长沙为嗣,嗣子降爵为侯。

神龙初年,李元景之孙李逖被封为嗣荆王。不久李逖去世,无后国除。

李元景妻子裴氏为司空裴寂的女儿。李元景有一女嫁梁国公房玄龄之子房遗则。《新唐书·宗室世系表》称李元景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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