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九年十二月庚寅(433年1月26日),刘绍被封为庐陵王,食邑二千户,过继予庐陵孝献王刘义真。元嘉二十年二月庚辰(443年3月25日),任南中郎将、江州刺史。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加任都督江州、豫州之晋熙、西阳、新蔡三郡诸军事。元嘉二十六年七月辛未(449年8月11日),改任左将军、南徐州刺史。同年十月甲辰(11月12日),改任扬州刺史。
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壬寅(452年12月24日),刘绍去世,得年二十一岁,谥曰昭。刘绍无子,以南平穆王刘铄第三子刘敬先为嗣。
祖父:南朝宋武帝刘裕
祖母:文章太后胡道安
父亲:南朝宋文帝刘义隆
母亲:高修仪
嗣父:庐陵孝献王刘义真
妻子:褚氏,褚秀之孙女
嗣子:刘敬先,南平穆王刘铄第三子;刘子舆,孝武帝刘骏第二十一子;刘皓,临澧忠侯刘袭第三子。
沈约:“少而宽雅,太祖甚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