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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上金(唐高宗第三子)

李上金
李上金(?~690年),字上金,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李治第三子,母为宫人杨氏。唐高宗即位,册封杞王,遥领益州大都督,出任寿漉二州刺史。坐罪免官,安置于澧州。永隆二年(682年),起为沔州刺史。武后临朝时期,历任苏陈随三州刺史、检校太子左卫率,改封泽王。载初元年(690年),李上金被魏王武承嗣和酷吏周兴诬告谋反,自杀于狱中。神龙革命后,追赠司徒、益州大都督,陪葬于乾陵。

  • 上金
  • 所处时代唐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长安
  • 逝世日期690年
  • 本名李上金
  • 官职六州刺史 太子左卫率
  • 爵位杞王-泽王
  • 封赠司徒 益州大都督

开罪武后

李上金(?-690年),唐高宗李治第三子,母亲是杨宫人。

高宗刚即位时,封李上金为杞王;永徽三年(652年),让他遥领益州大都督;乾封元年(666年),封为寿州刺史,又历任过漉州刺史。

因为武后厌恶他的母亲,连带讨厌他,而相关人士知道这件事,为迎合武后心意而找了一个罪名削去上金的官位与封邑,将他安置在澧州。

数次改封

过了很久,于永隆二年(682年),武后佯装心情愉快,上表让李上金与鄱阳王李素节都能上朝听政,同时加授当年曾得罪她的萧淑妃之女义阳公主、宣城公主夫婿官职。

后来封李上金为沔州刺史、李素节为岳州刺史,不准他们再干预朝政。

嗣圣元年(684年),李上金、李素节、义阳公主与宣城公主奔高宗之丧,同年封上金为毕王,又改封为泽王、苏州刺史;垂拱元年(685年),改封为陈州刺史;永昌元年(689年),授太子左卫率,改封为随州刺史。

被诬谋反

载初元年(690年),武承嗣要求周兴诬告李上金与李素节谋反,于是将他们两人召回洛阳后,交付御史台处理。泽王自杀死后,他的七个儿子流放显州,其中李义珍、李义玫、李义璋、李义环、李义瑾、李义璲都死在当地,仅剩李义珣存活。唐中宗复位后,恢复李上金的官爵及姓氏,并以李义珣为嗣泽王。后被葬在乾陵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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