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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范(唐朝惠文太子)

李范
李范(686年-726年),本名李隆范,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人。唐睿宗李旦第四子,母为崔孺人。唐朝宗室大臣。李范初封郑王,改封卫王。武后时期,降为巴陵郡王,授尚食奉御。唐中宗复位后,迁员外太府少卿、陇州别驾、银青光禄大夫。支持唐睿宗复位,进为岐王,拜太常卿,迁左羽林卫大将军。唐玄宗即位后,参与消灭太平公主势力集团,迁太子少师,出任华虢岐三州刺史。后迁太子太傅。开元十四年(726年),去世。李范的藏书,史载不甚明确,然其多藏书画、古物无疑。范工书能诗,需博览多识,其所藏定有相关书籍,故录而考之。《增订注释《全唐诗》》卷八八六辑有《李范(诗句)》。

  • 别名李隆范
  • 所处时代唐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长安
  • 出生日期686年
  • 逝世日期726年
  • 主要成就支持唐睿宗复位,消灭太平公主
  • 本名李范
  • 爵位岐王
  • 谥号惠文太子

岐王李范,唐睿宗李旦第四子。始名隆范,避帝讳去二名。初王郑,改封卫,降封巴陵,进岐王为太常卿,并州大都督,历任州刺史,迁太子太傅。好学工书,爱儒士,聚书画,皆世所珍。《唐书本传》有传。

著名诗词《江南逢李龟年》《从岐王过杨氏别业应教》里的的“岐王”均是指唐睿宗第四子岐王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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