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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庆初(唐代官员)

姜庆初
姜庆初(?-767年),男,字庆初,秦州上邽县(今甘肃天水市)人。唐朝外戚大臣,楚国公姜皎之子。天宝年间,凭借表哥宰相李林甫推崇,进入仕途。继承楚国公爵位,迎娶新平公主为妻。永泰元年,迁太常卿,负责监修建陵,多次发生事故。大历二年(767年),以不恭之罪,下狱赐死。

  • 庆初
  • 所处时代唐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秦州上邽
  • 逝世日期767年
  • 本名姜庆初
  • 官职驸马都尉 太常卿
  • 爵位楚国公

早年经历

姜庆初,秦州上邽(今甘肃天水)人,姜皎之子。姜庆初刚满周岁时,皇帝许诺让他娶公主为妻,后来沦落贬谪二十多年。

迎娶公主

天宝初年,姜皎的外甥李林甫任宰相,跟皇帝说起这事,终任命官职,继承楚国公。天宝十年(751年),娶新平公主为妻。新平公主过去曾下嫁裴玪。裴玪去世后,皇帝认为他贤德,历经肃代两朝,恩宠尊礼更加优厚,姜庆初也得到宠幸。按旧例,驸马都尉大多不授任正式官职,永泰元年(765年),授任姜庆初为太常卿。

不恭赐死

适值修造建陵,下诏命他为使,误毁连绵不断,唐代宗李豫发怒,交给刑狱官吏论处不恭之罪,赐死,建陵使史忠烈等都被诛杀,裴玪的儿子裴仿也被削去官爵。公主幽禁宫中,大历十年(775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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