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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定向(中国明代文学家)

耿定向
耿定向(1524年-1596年),字在伦,号楚侗, 又号天台。黄安(今属湖北)人。中国明朝大臣、学者、理学家、诗文家。耿定向于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进士及第,官授行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进云南道御史,因劾礼部尚书吴鹏六,得罪严嵩。嘉靖四十年(1561年),出按甘肃。隆庆初擢大理寺右丞,后转左丞,与高拱不睦,谪广西横州判官,迁浙江衢州府推官。万历元年(1573年),晋工部主事,再迁尚宝丞,历尚宝少卿。万历三年(1575年),进太仆少卿,又进右佥都御史,以母丧归,服除以原职起抚福建。万历十二年(1584年),迁左副都御史,后又晋刑部左侍郎。万历十五年(1587年),迁南京右都御史,寻任总督仓场户部尚书,力辞求退,章屡上乃许。归居天台山,与弟定理、定力讲明正学。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耿定向卒。耿定向原与何心隐交好,但当何心隐被追害下狱后恐受牵连而未加救援,为此多次受到李贽攻讦,被指为“假道学”。其学一宗王守仁,提出“良知”是“现现成成,无人不具”(《明儒学案·泰州学案四》)。释“格物”为“反身内求”,断言“格物即求仁之别名也”(《天台论学语》)。指出为学有三关,即心即道、即事即心、慎术。著作有《耿子庸言》《耿天台文集》。

  • 在伦、子衡
  • 所处时代明朝
  • 民族族群汉人
  • 出生地湖广黄州府红安县
  • 出生日期1524年11月5日
  • 逝世日期约1596
  • 主要成就设立黄安县
  • 主要作品《黄安初乘》《耿定向集》
  • 本名耿定向

耿定向(1524.11.5~约1596),字在伦,又字子衡,号楚侗,人称天台先生。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今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进士,授职为行人,升任御史。严嵩父子窃取朝政,吏部尚书吴鹏攀附他们。耿定向上书奏揭发吴鹏的六条罪状,进而称吴鹏的女婿、学士董份担任会试的总裁时,为吴鹏的儿子吴绍舞弊,应当一起予以贬斥。严嵩进行庇护,事情最后竟被搁置起来。他出京担任甘肃巡按御使,举荐与弹劾没有徇私。离任时,行李只有一挑担,有人赠送石经给他,他将石经留在境内离去。返回朝廷,督导南京的学政。

隆庆初年,他升任大理寺的右寺丞。高拱当权,耿定向曾经讥讽他气量狭小,没有大臣的气度,高拱对他怀恨在心。等到高拱掌管吏部,以考核为名贬谪他为横州判官。高拱被罢免后,他被委以衡州推官。

问津书院主讲耿定向画像万历年间,他担任右副都御史。吏部侍郎陆光祖被御史周之翰弹劾,陆光祖已被留任,耿定向又称颂陆光祖贤明,批评周之翰。给事中李以谦称耿定向排挤言官,耿定向请求离去,皇帝不予追究。他历任刑部的左、右侍郎,晋升为南京右都御史。御史王藩臣弹劾应天巡抚周继,奏疏下发了一个月也没有告诉耿定向。耿定向很气愤,根据成例极力争辩,他弹劾自己请求罢免,并且批评王藩臣的弹劾不恰当。并说前任江西巡抚陈有年、四川巡抚徐元泰都贤明,却被御史方万山、王麟趾弹劾罢职,如今应该将他们召回委以官职,而酌情惩罚王藩臣。王藩臣为此被停发两个月的俸禄。这时给事中许弘纲、观政进士薛敷教、南京御史黄仁荣,以及王麟趾接连上奏弹劾耿定向。王麟趾说:“南台距离京城较远,如果奏章先告诉别人,会使人别有应对的计谋。例如,御史孙鸣治疏论魏国公徐邦瑞,陈扬善疏论主事刘以涣,都因为奏章先被知晓,一个人因为巴结权贵而幸免,另一个则被借口他事蒙受诬陷。所以,近来投递文书有的迟滞一个月,事情本来如此,不是从王藩臣开始的。”话语同时侵犯了大学士许国、左都御史吴时来、副都御史詹仰庇。执政者正厌恶言官,勒令薛敷教回乡反省过错,王麟趾、黄仁荣也被停发俸禄。当时已经授任耿定向为户部尚书督理仓场,耿定向就极力诉说请求退休。多次上奏,皇帝才批准。七十三岁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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