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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朴(清朝大臣)

高朴
高朴(?—1778年)满洲镶黄旗人,清朝中期大臣、贪官、外戚,大学士高斌之孙、两淮盐运使高恒之子、慧贤皇贵妃之侄。高朴初任武备员外郎、后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不久任兵部右侍郎。乾隆四十三年赴叶尔羌办事,暗中指使当地平民开采玉石,索要金宝,不久被乌什办事大臣永贵告到乾隆御前。乾隆帝下诏将高朴逮捕诛杀。

  • 所处时代清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逝世日期1778年
  • 本名高朴
  • 旗籍满洲镶黄旗
  • 官职历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
  • 祖父大学士高斌
  • 父亲两淮盐运使高恒

初授武备院员外郎。累迁给事中,巡山东漕政。三十七年,超擢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值月食,救护未至,上谕谓:“高朴年少奋勉,是以加恩擢用,非他人比。乃在朕前有意见长,退后辄图安逸,岂足副朕造就裁成之意?”吏议夺职,命宽之。迁兵部右侍郎。上录诸直省道府姓名,密记治行优绌,谓之道府记载,太监高云从偶泄於外廷。左都御史观保,侍郎蒋赐棨、吴坛、倪承宽尝因侍班私论其事,高朴闻,具疏劾,上怒,下刑部鞫治。寻命诛云从,贷观保等,不竟其事。诏谓:“云从以贱役无忌惮,岂可不亟为整饬以肃纪纲?但不屑因此兴大狱,故不复穷治。诸大臣岂无见闻,独高朴为之陈奏,内省应自惭。若因此图倾高朴,则是自取其死。高朴若沾沾自喜,不知谨懔,转致妄为,则高云从即其前车,朕亦不能曲贷也。”

四十一年,命往叶尔羌办事。距叶尔羌四百馀里,有密尔岱山,产玉,旧封禁。高朴疏请开采,岁一次。四十三年,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勒底诉高朴役回民三千采玉,婪索金宝,并盗鬻官玉。乌什办事大臣永贵以闻,上命夺官严鞫,籍其家,得寄还金玉;永贵又言叶尔羌存银一万六千馀、金五百馀。高朴坐诛。

方上诛高恒,大学士傅恒从容言乞推慧贤皇贵妃恩贷其死,上曰:“如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傅恒战栗不敢言。至是,谕曰:“高朴贪婪无忌,罔顾法纪,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为慧贤皇贵妃侄而稍矜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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