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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根觉罗·明山(清朝大臣)

伊尔根觉罗·明山
明山(?~1780),伊尔根觉罗氏,满洲正蓝旗人,清朝大臣,官至陕甘总督。

  • 本名伊尔根觉罗·明山
  • 所处时代清朝
  • 民族族群满洲正蓝旗
  • 逝世日期1780年
  • 主要成就官至陕甘总督

雍正五年(1727),由闲散袭佐领,迁参领,缘事革职。

乾隆十九年(1755),诏给主事衔,在军机处行走。旋补户部主事,迁员外郎。

乾隆二十年(1756),署甘肃宁夏道。乾隆二十二年(1758),迁山西按察使。乾隆二十四年(1760)正月,迁浙江布政使。乾隆二十六年(1762),丁母忧,仍在军机处行走。

乾隆二十七年(1763)五月,署江西巡抚。八月,授广东巡抚。

乾隆二十八年(1764)六月,调陕西巡抚。十一月,复调广东巡抚。

乾隆三十年(1766)闰二月,调江西巡抚,暂留署两广总督。

乾隆三十一年(1767)二月,调西安巡抚。

乾隆三十三年(1769)十二月,擢陕甘总督。乾隆三十四年(1770)十一月,以成县知县汤尚箴纵役索诈滋事不早纠,参部议革职,从宽留任。十一月,以乌什换班兵所乘用马,明山不照定例,咨新疆大臣交原领兵收放,遽令入新收项下,部议革任,诏免之。

乾隆三十六年(1772)五月,以前调任江西巡抚时,令首县修改衙署事发,解任革职。

乾隆三十七年(1773)三月,授副都统, 命为乌鲁木齐领队大臣。

乾隆四十四年(1780)九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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