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旷,博陵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县)人,年少温雅,仁德泛爱。门荫入仕,起家中外府(宇文护)记室。大象末年,累迁位至开府仪同大将军,袭封武康郡公。隋朝时期,累迁淅州刺史,卒于任上。
博陵崔氏第二房是前燕秘书监崔懿第二子崔琨后裔,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因为博陵崔氏作为中原门阀士族“五姓七族”之一,两汉以来家世非常显赫,引起唐朝统治者的担忧,唐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诏,禁止“七姓十家”之间互相通婚,前燕秘书监崔懿八子后裔均被列入禁婚家范畴。博陵崔氏第二房家族人物辈出,甚至到了晚唐,仍然纡组拖绅,历台阁、钱藩岳者二十余人,在唐大中以来盛族当中,博陵崔氏第二房在当时被推为甲等大族,为天下“士族之冠”。
博陵崔氏第二房崔楷家族世系表第一世第二世第三世第四世第五世第六世第七世第八世第九世崔懿字世茂前燕秘书监崔琨字景龙博陵郡守崔经字道常安平县令兖州刺史崔辩字神通北魏武邑太守饶阳恭侯崔楷字季则北魏后将军殷州刺史崔谦北周荆州总管武康郡公崔旷隋朝淅州刺史崔丕字孝禧邡州司马崔思安玄武主簿宣州刺史崔彭隋朝大将军安阳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