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资颖异,8岁即能下笔成文,17岁中举。1655年(顺治十二年),中进士后,选翰林院庶吉士,1657年(顺治十四年),授国史院编修,充日讲官。
1658年(顺治十五年)10月,补湖广下荆南道参议。时该道的竹溪、竹山2县多盗贼,他以计招抚,相继归籍者2000余家。1659年(顺治十六年),调任河南分巡睢陈兵备道。他抑骄弁,雪冤狱,社会秩序井然。
1660年(顺治十七年)转通政使左通政,晋大理寺卿。1667年(康熙六年),升礼部右侍郎。1670年(康熙九年)11月调任兵部右侍郎。
1671年(康熙十年),任贵州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