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康熙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生母定嫔(雍正时奉为皇考定妃)万琉哈氏。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胤祹与胤禟同封固山贝子,十月二十一日正式颁册文。
康熙五十年(1711年)后,常随驾巡幸。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一月,得赐银4000两。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十三日,仁宪皇太后去世,胤祹被任命署理内务府总管事。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三月初三日,皇太后过世出百日,丧事告毕,康熙谕:“今大事毕,十二阿哥著停止署理内务府总管事。”期间,因“办事妥协”令康熙帝十分满意,曾“深嘉之”。十月,谕令正白旗事务,“其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之事著十二阿哥办理。”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九月,和硕裕亲王保泰之母(福全福晋、康熙嫂子)薨。特派胤祹率侍卫内大臣公鄂伦岱负责经理丧事。
康熙六十年(1721年)正月十三日,特派雍亲王、贝子胤祹、世子弘晟往盛京祭三陵。五月夏至、八月秋分祭胤祹代父皇往行礼。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正月太庙,五月夏至、八月秋分祀月,胤祹代父皇往行礼。十二月十一日,因“曾经理三衙门事务井井有条”和“办理梓宫事务甚为效力”,雍正帝谕:“允祹著封为郡王。”册为多罗履郡王。
雍正二年(1724年),宗人府弹劾胤祹“治事不能敬谨,请夺爵”,从多罗郡王降至固山贝子。又因“将圣祖仁皇帝配享仪注及封妃金册遗漏舛错(将懋嫔和裕嫔的姓氏写颠倒)”,于雍正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夺贝子爵,降奉恩镇国公。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二十八日,恢复胤祹多罗履郡王爵。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胤祹奉命先回宫,负责办理大行雍正帝丧仪。八月二十四日,又特命胤祹暂管理礼部事务年十月初五日,正式任命胤祹管理礼部事务;十月十七日,乾隆帝谕:“……其宗人府一切事务既有履郡王管理,果亲王亦停其监管……”履郡王管理礼部和宗人府事务。十月十九日,“履郡王允祹在朕诸叔中年龄最长,具实心办事,朕意欲晋封亲王。”不久,胤祹晋和硕履亲王。十二月初七日,宗人府遵乾隆旨议叙,因办理丧仪有功,特奖励胤祹“郡王记录一次”。
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初五日,在“管人疏纵案”中,履亲王胤祹从轻处罚,按照尚书从一品罚俸。
乾隆二年(1737年)三月初二日,奉雍正帝梓宫入清西陵,孝敬皇后乌喇那拉氏与其随葬。事宜均由胤祹办理。得“记录二次”的嘉奖。九月,胤祹被派泰陵致祭。
乾隆三年(1738年)正月二十二日,给内阁谕旨中“履亲王自管理礼部以来,恪慎周详,实心任事。三年之内,备极勤劳,今大礼已成,礼部事务,该堂官自循照办理,履亲王不必监管。”此后,胤祹专门管理宗人府事务;十月,胤祹奉旨办理端慧皇太子永琏安葬典礼事宜。最终于乾隆七年(1742年)确定永琏坟冢于蓟州朱华山。
乾隆四年(1739年)后,每年祭天、享太庙、朝日、祀月、祭社稷、祭先农,具由胤祹恭代帝往行礼。
乾隆六年(1741年)后,乾隆帝出巡出京,留胤祹在京总理事务。
乾隆十三年(1748年)三月,胤祹奉命总理皇后富察氏丧仪。
乾隆十四年(1749年)五月十七日,65岁的胤祹奉命任“会典馆”总裁。负责《清会典》总第三次编纂(第三次编纂时间上限雍正六年,下限至乾隆二十三年)。
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月初七日,乾隆帝谕:“……除履亲王同辈王等及余王公年老者,仍令乘轿外,余惟年节列仪仗,乘轿上朝,常期俱著乘马。”66岁的履亲王被乾隆帝列入可乘轿上朝者之首;三月二十日,胤祹独子12岁的弘昆夭折。乾隆帝劝慰其“以礼节哀,承侍太妃,勉副朕意”。将永珹过继胤祹。
乾隆十六年(1751年)七月十七日,因多日连雨米价上涨,胤祹向远在中关行宫的乾隆帝送上快马奏折:“……米价日长(涨)……请早放数日,俾官兵不与民间争购。……亦得源源接济。”乾隆帝批复:甚好。获准提早开仓放粮,平稳米价。
乾隆十七年(1752年)八月乡试,“蔡曹收受关节串通嘱托弊案”著胤祹等覆议。胤祹上疏建议“照律治罪”对蔡时田,曹咏祖二人“俱著即处斩”。
乾隆十八年(1753年)正月,胤祹、胤禄、弘昼被任命军机处议政大臣上行走。
乾隆十九年(1754年)三月初一,乾隆帝亲临王府探望病中的胤祹母定太妃万琉哈氏。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六月二十四日,免去已72岁的履亲王其宗人府事务;十一月初四日,乾隆帝再临府邸探视定太妃。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四月初七日,97岁的康熙定太妃万琉哈氏去世。乾隆帝谕中劝慰胤祹。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七月二十一日,胤祹去世。乾隆帝赠谥号“懿”。命嗣孙永珹著孝送终,令其持服百日。命和亲王弘昼、皇五子永琪穿孝。丧葬礼仪则成弘昼、弘晊、英廉尽心经理。葬于京师东直门外茄各庄(后称“十二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