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库什系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女,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由庶妃嘉穆瑚觉罗·真奇出,有同母兄巴布泰、同母弟巴布海。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嫁乌喇部酋长布占泰。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以乌喇部灭、布占泰逃匿叶赫,她重归建州,改嫁额亦都,生遏必隆及一女,女嫁尼堪。
天命六年(1621年),额亦都卒,她被其子图尔格收继。
崇德二年(1637年),穆库什嫁给尼堪的女儿迟迟没有生育,担心自己被休弃,遂将一名汉人女仆所生之女冒充自己和尼堪所生,图尔格、穆库什夫妇也包庇女儿,尼堪发觉后告发此事,图尔格、穆库什夫妇被判知情不举,论死。皇太极将除图尔格、穆库什夫妇及遏必隆外的涉事者(包括女婴及其生母)全部处死。穆库什虽免死,仍被革除和硕公主称号,图尔格也被免职,两人被判离婚,穆库什由其同母兄弟巴布泰、巴布海养赡。
顺治五年(1648年),穆库什被图尔格之子廓步梭举报与图尔格、遏必隆辱骂遏必隆之妻(萨哈廉之女),又被抄家。
顺治十六年(1659年)五月卒,时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