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清朝地名)
1930年改罗斛县置,属贵州省。治所即今贵州罗甸县。
在贵州省南部,邻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面积3013平方千米。人口31.2万。辖7镇、19乡。县人民政府驻龙坪镇。明设罗斛哨,属广西泗城州。清雍正三年(1725年)设罗斛州判,隶贵州贞丰州。乾隆十五年(1750年)划归定番州。光绪七年(1881年)置罗斛厅于此,隶黔中道。1913年置罗斛县。1920年直属于省。1930年更名罗甸县。1949年属独山专区,1951年属贵阳专区,1952年属贵定专区。1954年撤县,改置罗甸县布依族自治区。1955年更名罗甸布依族自治县。1956年撤自治县,复为罗甸县,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划平塘县曹渡河西岸地并入,1961年平塘县地析出。地处黔南山地西南部,为贵州高原南部边缘的一部分。濛江由西北至东南斜贯县境,注入红水河。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经济林有油桐、乌柏、板栗。亚热带水果丰富,有柑橘、黄果、香蕉、芭蕉等。农产稻、玉米、小麦、甘薯、甘蔗、苎麻。特产艾粉、吴茱萸。为省主要产糖县和蔬菜基地。矿产有水晶、煤、铁、硅石、冰洲石等。工业有采煤、水泥、造纸、制药、酿酒等。册独公路横穿中部,与贵罗公路在省城交会。多数乡镇通汽车。古迹有拉来寨崖墓和董当大、小井。